• 央行调查线上联合消费贷 花呗借呗相关指标单独统计
  • 发布时间:2020-07-29 16:51 | 作者:kamo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浏览:
  •   本报讯(记者 程婕)昨日,多位银行人士透露,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

      业内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为掌握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创新情况,央行决定开展这次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调查对象为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涉及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是指金融机构经由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推送的客户信息,并与其他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比例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

      根据《通知》,银行需上报的是今年1月到6月每个月月末以及2018年12月、2019年06月、2019年12月三个半年节点的相关数据,具体包括:月末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当月发放线上联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当月发放全部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信用卡透支)加权平均利率、月末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月末全部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含个人信用卡透支)不良率、个人信用卡透支不良率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月末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和不良率的两项统计中,都要求金融机构分别单独列出与“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的合作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在“当月发放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栏,则需要列出与“蚂蚁借呗”合作的利率。

      这一调查让人不禁想到在7月17日刚刚出炉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与其他有贷款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本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管理机制,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同时还要商业银行应当独立对所出资的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并对贷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不过,总体来看,《办法》对联合贷的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明确实际操作中的细节问题。比如,在联合贷款中“双债权人”的放贷比例及违约处理等。

      对于央行此次要求银行将与“蚂蚁借呗”“蚂蚁花呗”的相关情况单独列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可能是因为蚂蚁借呗、花呗规模较大,在行业中具有很重要的代表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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