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制4月起施行(3)
  • 发布时间:2020-03-26 12:34 | 作者:kamo | 来源:中国网 | 浏览:
  •   第十条 因签证专办员的不当行为引起涉外纠纷的,出境旅游组团社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 签证专办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回签证专办员卡并交还文化和旅游部销毁。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不良信息记入管理系统:

      (一)因签证专办员的严重不当行为,驻华使领馆向文化和旅游部作出有效投诉的;

      (二)将签证专办员卡借予他人使用的;

      (三)签证专办员离职时拒不向出境旅游组团社交还签证专办员卡的。

      第十二条 出境旅游组团社或者签证专办员利用签证专办员卡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签证送他人出境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回该社签证专办员卡并交还文化和旅游部销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暂停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取消其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第十三条 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0年印发的《关于启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互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及更换签证专办员卡的通知》(旅办发〔2010〕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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