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2)
  • 发布时间:2020-05-21 16:37 | 作者:kamo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浏览:
  •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各地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加快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和汇交入库。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完成数据整合的农村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一个汇交一个,逐级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2021年底前,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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