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毒蘑菇中毒高发季到了(2)
  • 发布时间:2020-06-08 16:07 | 作者:kamo | 来源:央广网 | 浏览:
  •   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预防野生河、贝类毒素中毒

      近年来,我国东部部分地区屡有河、贝类毒素中毒事件发生。在我国引起河毒素中毒的食品主要是毒鱼类,民间称之为“河”(或“河豚”)。河毒素毒性强,中毒表现为知觉麻痹、运动障碍、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导致死亡。河毒素理化性质较为稳定,常见烹调方式不能完全去除。为保护民众健康,我国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特别提示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食用河。

      贝类毒素是由于贝类摄食或共生的藻类有毒,毒素在贝类体内蓄积产生。其出现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赤潮发生时最多见。近年发现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称海虹、淡菜),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常见贝类毒素有腹泻性、麻痹性、神经性和记忆缺失性等,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中毒严重时可导致死亡。贝类毒素无色无味,不会使贝类本身产生肉眼可分辨的变化,冷冻和加热不能使毒素完全失活。特别提醒公众消费贝类时尽量到正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避免在赤潮预警期间自行打捞食用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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